声明人:麦月发、蓝明凯、陈洁群
在邪恶逼迫下写的“保证书”和监狱所写、所说的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8年6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6/30/1811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