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新颖 我于二零零一年从教养院受迫害被洗脑后,回家把大法书烧了,我还对我大姐做了洗脑工作,致使我大姐失去了修炼的机缘。我错了,我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从今后我要从新好好做,挽回对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6月18日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