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艳霞
我这次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时,为了回家我说了“不炼了”的话,以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我错了求师父原谅,继续做好三件事,救度众生,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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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6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7/1/1812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