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尚珍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一日我在发真相材料时,被恶人举报,由于自己正念不足,在派出所做了所谓的“笔录”,在此声明笔录作废。今后加强认真学法,增强正念,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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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5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7/1/1812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