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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袁小琼 我于1998年得法。2000年1月5日,在天安门广场的派出所里,恶警把我带的《转法轮》非法搜走,并且把师尊的照片撕下来用火烧掉。我因为害怕却没有阻止。2000年的1月份到7月份我三次被非法关押至拘留所,一次被押送到洗脑班。当时父母都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2003年,由于母亲再次被非法关入监狱,父亲流落在外,我再次放弃了修炼。2年之后,我把珍藏多年的大法书籍拿出来烧毁了,写了一份“保证书”。郑重声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作废。跟随师父,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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