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清玉
我在1999年7.20后,由于当时不清醒,交一本大法书,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特此声明全部作废。从新走回大法中来好好修炼,感谢师父慈悲。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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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6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7/2/1812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