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岳珍兰
2008年6月6日,社区一人非法闯進我家来干扰。因怕心,我给签了字,做了决对不能做的事情。严正声明:给邪恶签的字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6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7/2/1812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