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秀华
我承认了邪恶的迫害,现在悟到这一切言行不符合大法的法理,特此严正声明在邪恶面前所说所写的“悔过书”,所有不符合大法法理的言行全部作废。重新按大法法理做好,坚定修炼。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6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7/3/1813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