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校颖
我是一九九七年得法的。九九年七日二十日大法受冤之时,曾说过“早就不炼了、不学了”。郑重声明:以前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坚修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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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6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7/3/1813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