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启林
我曾在村委会按过“不炼功”的手印,我认识到这是不对的,声明作废。今后坚定修炼,努力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6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7/3/1813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