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汪菊容 由于学法不深,7.20以来我做了许多错事,对大法犯了罪。第一件:听同修说,邪恶要来搜书,把《转法轮》留着,其他的书,他们来一回就给一本,我把她讲的方法告诉了另一同修。第二件:听一位同修说,她有一箱大法书,放在同事家中(未修炼法轮功)不能拿回,怕被抄走,常人也怕,问我怎么办?我连想都没细想,就说:“如果被610抄去,不如用火烧了,送法书上天。”其实这种想法不是保护法书,是没学好法,乱悟、邪悟,对大法犯罪。第三件:当我听到几位同修说今夜大搜捕准备抓四位学员时,我没在法上悟,却用人的英雄主义去通知同修叫她们把资料烧了或放出去,等搜捕过了再去印,再去发。第四件:我听同修说《明慧周刊》可以发、可以烧、可以卖,我不仅把自己的卖了,还叫妹妹把她的《明慧周刊》也卖了。这些证明:我没学好法,没有以法为师,别人说什么,我信什么,反过来用自己乱悟、邪悟去误导同修,其中有我的人心、怕心,或显示心,我和那些为大法失去生命的同修比,相差多远。现在我还能在大法中修,是师父洪大的慈悲。严正声明:以前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努力,用心做好三件事,弥补过错,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6月3日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