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桂英 2004年11月的一天,我在讲真相散发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当时就被非法绑架到火车站派出所。由于怕心重,我利用上厕所机会,将身上的资料、护身符等丢在厕所外面。离开厕所回来后,恶警问我资料是哪来的,我说拣来的。他们又给我照象,又叫按手印。晚上,儿子把我接回家,原因是儿子他们中午请派出所恶警吃了午饭。回家后,儿女们叫我说出来资料是哪拿的,说他们已交了3万元罚款了,不说出来还要交2万。我出于名、利、情,就出卖了同修。这都是平时自己在修炼中不严格要求自己,没有把法学好造成的。我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同修。严正声明:所有这些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废。今后要按大法标准坚修下去,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6月17日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