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秀平
六一零到我家,我正发正念,我丈夫给他们开门進屋,我丈夫替我签我的名字,因为他是常人,我声明我丈夫替我签我的名字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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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6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7/4/1814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