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继敏
我由于学法不深,在邪恶迫害时曾违心的向邪恶保证“不修大法”,并且说了一些对法不利的话。现在,我很痛悔,特此严正声明:所有对大法不敬的言行作废。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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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6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7/4/1814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