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艾慧
于本月中旬我家遭邪恶查抄,邪恶说我是“犯罪嫌疑人”,要我签字,我就配合签了。特此声明:我签字是错的,一律作废,请师父原谅,我今后在任何情况下坚决抵制邪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6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7/4/1814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