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玉兰
在派出所所说所写“不炼功保证”全部作废。痛改前非,珍惜大法,保护大法就是保护生命,我要加倍弥补对大法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6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7/4/1814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