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占元
曾经被迫在警察写的不知道什么内容的一张纸上签了名。现声明全都作废。今后按师父要求加倍努力,抓紧救人,助师正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6月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7/4/1814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