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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魏景芳 2008年3月份,我去劳教所接见时,警察给了我一张上面印有东西的纸,当时我也没看是什么内容就签了我的名字。出来时,别人告诉我上面有对大法不敬的话,我一直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现在回想起来,我的所做是对大法不负责任,走了邪恶旧势力安排的路。严正声明我:我的签名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0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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