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岳风英
昨天晚上六点左右,县政保科和镇派出所一路四人来“回访”,在我不在的情况下,他们自行打着我的口气写了笔录,然后让我丈夫代签字,我特此声明这一切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5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7/5/1814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