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毛文玉
99年7.20后,邪党要求表态说“不炼法轮功”,我就说了“不炼就不炼”的话。现在,我悟到“不炼就不炼”这句话是不符合大法标准的,特声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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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5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7/5/1814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