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桂华
我违背了自己的良心,写了所谓的“保证书”。现在严正声明:我写的所谓的“保证书”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6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7/6/1815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