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周莲娣
在邪恶的压力下做了不该做的事,在邪恶面前写下了“保证书”。严正声明:所写、所做的对大法不利的所谓“保证”、签字一律作废。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6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7/6/1815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