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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桂芝

    我是从一九九九年六月得法的。公安局与当地派出所人员对学员進行登记,并让我们签“不炼法轮大法的保证书”,当时我因为害怕就在表上签下了“不炼”。后来又曾多次签了“不炼的保证书”,还烧了两张经文。现在声明: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7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7/8/1816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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