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邓诗雅
曾在2000年读初中的时候,以邓清雅的名字在学校制作的反对大法的横幅上签过名并随全校学生不情愿的发过誓。在此严正声明:我的对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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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6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7/8/1816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