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彭庭娃
凡是我在99年7月20日以前说过的,写过的对大法不利的,不符合大法一切要求的言语和内容,我声明全部作废。坚决跟师父修炼到底。按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跟师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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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6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7/8/1816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