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淑清
上几天有人告我学法轮功,法庭人问我学不学法轮功,我说:“以前学,现在不学了”,其实我还在学,现在声明:所说的作废。以后坚修大法,弥补损失,坚修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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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6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7/8/1816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