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吉林省张淑清
我是一名法轮大法弟子,在99年7.22以后在派出所的压力下,我违心地写了不炼功、不进京的书面保证材料,现声明作废。我决定“坚修大法紧随师”!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1.26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9/74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