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珍元
在邪恶的迫害下按了手印,现觉得后悔,今后不能配合邪恶的任何命令指使。特此声明:手印作废。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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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6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7/9/1817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