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姣玉
我写了“三书”等,做了对师父、对大法不敬的言行。严正声明:我在劳教所、看守所、拘留所、610、公安局等写的所谓“保证”、签的字、亲人代签的字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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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7月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7/10/1817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