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凤娟
2007年5、6月份,我丈夫听说大队要到家里来查,他怕心太重,把大法书和资料给烧了。我烧了师父的法像。曾谤佛,侮辱大法。声明: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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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7月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7/10/1817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