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波
当地派出所到家强制按手印和要相片,当时没用正念制止,过后悟到配合是错误的,所以在此声明: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一定要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6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7/10/1817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