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秀香
违心的在“不修炼的保证书”上签了字,给大法造成了严重的损失。严正声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7月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7/10/1817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