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虹
无论在任何条件下,我的所说、所写的“保证书、悔过书”之类的书面材料全部作废。特此声明。坚定的走师父安排的路,坚修大法心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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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6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7/12/1818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