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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凤英

    99年7月20日时,我所居住的派出所片警来我家,拿出一份它们写好的材料,叫我签名,我不签它们说炼法轮功就得签,我当时什么也没想就签了,根本不知道写的是什么,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只有跟师父走,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7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7/12/1818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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