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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柴淑华 2008年3月12日以后,几次在公安分局、派出所以“投案自首,取保候审”为名,违心所签字、按手印,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彻底否定旧势力。按照师父安排的修炼道路走到底,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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