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凤英
在二零零六年七月十日被邪恶非法绑架、抄家扣工资、罚款,并被非法劳教一年零九个月。在此期间,由于自己的怕心,违心的写了“三书”,全部作废。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努力做好三件事,弥补自己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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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7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7/12/1818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