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桂华
以前与派出所讲“不炼法轮功”的话,现在严正声明作废。紧跟李老师修炼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7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7/12/1818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