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邹广云
以前受邪党迫害,出于怕心,把大法书交给公安局。现在认识到大法是最正的,我做错了。现声明:以前的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并好好学法,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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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7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7/13/1819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