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国庆
在邪恶的迫害下被恶警强行签下了姓名与画押,现特此声明:当时所做的那一切全部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7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7/13/1819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