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柳淑兰
九八年修大法,大法受迫害时,对恶警说过“不修炼”及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弥补过错,坚信大法,坚信师父,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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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6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7/13/1819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