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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庆珍 我在98年修炼了法轮功,身体得到了康复,是大法给了我的健康与快乐。2001年4月28日,在讲清真相中被非法抓、被判刑7年。在2007年3月份,违心的写下了“四书”,还有10多份“揭批书、思想汇报”等等,还去给别人洗脑。现在郑重声明:我的谤师、谤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从新修炼,坚修大法心不动,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7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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