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魏鹏飞
99年7月20日后,邪恶找到我不准我炼功,我表示“以后不再炼功”,并且签了字。声明:以前配合邪恶的所做、所写全部作废。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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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5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7/14/1819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