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文英
05年底遭到绑架时,做了不该做的事,签了不该签的名。声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7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7/14/1819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