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史美华
2001年,被非法带到洗脑班,违心的写了所谓的“保证书”,给大法抹了黑。严正声明:本人所写的所谓“保证书”作废。走师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7月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7/14/1819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