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春敏
说了、写了对师父、对大法不敬的话,诬蔑师父和大法。声明:所说、所写的对师父、对大法不敬的一切全部作废。走师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7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7/14/1819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