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冯德志
2008年6月24日,在派出所被逼迫签的名,现严正声明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东西,全部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7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7/14/1819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