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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丽华

    我母亲自从修炼法轮大法以来,多种疾病不治而愈。2000年5月的一天,警察把母亲和其他大法弟子抓到派出所,强迫她们放弃修炼,并扬言只要写下“保证书”就可以立即放人,母亲不答应。我和丈夫听到母亲被抓的消息后,连忙去派出所要人,警察见母亲不愿意放弃修炼就转向我,说只要我代母亲写下“保证书”,就立即放人。我配合了邪恶,违心的代母亲写下了“不炼功”的保证。现在想起来,我十分后悔,给大法抹黑了。严正声明:当时代母亲所写的“保证”彻底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7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7/15/1820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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