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咸国斌
在邪恶的逼迫下,所写、所做的一切签名等事,全部作废。今后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7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7/15/1820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