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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胡秀兰 本人自九八年六月得法。二零零零年十月七号去北京上访,十号被恶警非法遣送回单位。单位领导怕受牵连(免职,丢官)就硬让我写“保证以后再不炼法轮功了”。我写了一个“保证”,家人又给交了一本书,我自己又烧了一本佛法书,放弃了大法修炼。严正声明:以前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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