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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德才

    2006年8月,我到公安局要“劳动教养决定书”时,我在警察指定的东西上签了字。2008年3月,警察叫我写了收条。2008年6月,我到公安局要“劳动教养决定书”时,在警察指定的东西上签了字、按了手印。严正声明:我以前所说、所写的、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正念正行,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6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7/16/1821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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